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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第九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的公告
来源:    日期: 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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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定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29日进行2011年第九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包括2项法定图则草案2项法定图则草案局部调整(公示日期为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14日),现公告如下: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分散展示和网上展示三种方式。

  集中展示地点:

  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分散展示地点:

  1、展示地点: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南山06-02&03号片区[大新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2、展示地点:南山区桂庙路62号顺天大厦南山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南山06-02&03号片区[大新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3、展示地点:福田区金沙路60号沙头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深圳市南山08-03&04号片区[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4、展示地点: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沙河街道办事处一楼厅

    深圳市南山08-03&04号片区[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5、展示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深圳市南山06-02&03号片区[大新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深圳市南山08-03&04号片区[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6、展示地点:龙岗区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龙岗204-T2&T3&T4号片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草案)部分地块调整

  7、展示地点:龙岗区南湾求水山酒店斜对面南湾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龙岗103-08&09&10号片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草案)部分地块调整

  8、展示地点: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龙岗204-T2&T3&T4号片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草案)部分地块调整

    深圳市龙岗103-08&09&10号片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草案)部分地块调整

  网上展示地址:

  可登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对展示内容进行浏览,并提出相关意见。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对上述规划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本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五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法定图则草案公示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29日,法定图则草案局部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定图则:

  深圳市南山06-02&03号片区[大新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图片  文本

  深圳市南山08-03&04号片区[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图片  文本

  深圳市龙岗204-T2&T3&T4号片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草案)部分地块调整

  图片

  深圳市龙岗103-08&09&10号片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草案)部分地块调整

  图片

  表格下载:

  2011年第九批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集表(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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