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岗大康-安良片区]法定图则11-13地块、[横岗老墟镇地区]09-09地块、[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3-02和03-03以及03-07地块、[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局部道路桥梁用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日期: 2017-08-19 【字号大 中 小】 【内容纠错】
一、公示内容
(一)[横岗大康-安良片区] 法定图则、[横岗老墟镇地区]法定图则
1.[横岗大康-安良片区]法定图则(报签版)11-13地块用地面积14176.5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G1)。拟将地块细分,将11-13地块分为11-13-1和11-13-2地块。其中11-13-1地块用地面积为7889.9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G1);11-13-2地块用地面积为6286.6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配建一所特勤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2.为保证绿地占补平衡,拟将[横岗老墟镇地区]法定图则09-09地块进行调整。09-09地块用地面积7010平方米,配建消防站,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备注为规划,现将其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7010平方米。
(二)[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
拟规划调整用地位于[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3-02、03-03和03-07地块范围内。其中,03-02地块用地面积415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配建消防站;03-03地块用地面积280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用地(U21),配建公交场站;03-07地块用地面积1807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G11)。拟将03-02、03-03和03-07地块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03-02地块用地面积378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配建消防站;03-03地块用地面积280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S4),配建公交场站;03-07地块用地面积17950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03-19地块用地面积161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三)[南岭-求水山地区] 法定图则
依据深圳市龙岗片区[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拟调整地块规划为道路桥梁用地(S),无配建设施项目,现将部分道路桥梁用地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05-39地块规划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用地面积4348平方米,配建消防站。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南园路一号南湾街道办事处
(三)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南园路一号南湾街道办事处
(四)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园山街道新园路与横坪公路交叉口
(五)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30日,自2017年8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17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5)28900410 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1.[横岗大康-安良片区] 法定图则11-13地块局部调整公示附图
2.[横岗老墟镇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示附图
3.[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3-02、03-03和03-07地块局部调整公示附图
4.[南岭-求水山地区] 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8月19日
1.[横岗大康-安良片区] 法定图则11-13地块局部调整示意图.jpg
2.[横岗老墟镇地区]法定图则09-09地块局部调整公示附图.jpg
3.[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3-02和03-03以及03-07地块局部调整公示附图.jpg
4.[南岭-求水山地区] 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