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受委托行政许可
下放行政许可
服务事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关法律法规
  结果查询
当前位置:
 
事项名称
时限
(工作日)

收费
(元)

表格下载 示范样表 受理地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   需要公示和专家论证的,公示和专家论证时间不计入内。
建设用地批准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拍卖、招标、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中标人、竞得人、摘牌人应于中标或竞得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即时与拍卖人、招标人、挂牌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由于工作程序的原因不能即时签订的,可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采矿权转让审批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 依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房地产预售许可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补交材料时间不计入在内)。
地名命名核准 建筑物命名、更名、注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探矿权新立登记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