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
需要公示和专家论证的,公示和专家论证时间不计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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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批准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拍卖、招标、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中标人、竞得人、摘牌人应于中标或竞得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即时与拍卖人、招标人、挂牌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由于工作程序的原因不能即时签订的,可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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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矿权转让审批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
依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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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预售许可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补交材料时间不计入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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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名命名核准 |
建筑物命名、更名、注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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